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德育成绩量化考核细则
为促使我院同学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有效加强学风建设,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创造性,全面、客观、公平的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表现,为评优评先等提供依据,特制定本细则对德育成绩实行量化考核。
一、总则
(一)我院成立学生德育评比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学生德育成绩的审查审批工作;由年级辅导员负责本年级量化考核的核查、审定和德育评定工作。
(二)德育成绩申请及统计管理
1、量化分的申请及统计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管理。
2、申请量化分时,开展活动的部门或班级负责填写《量化考核申请表》,经部门负责人或班长签字后提交学生会办公室;受到学校表彰及处分的由学生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填写《量化考核申请表》。《量化考核申请表》由学生会办公室定期报送年级政治辅导员处,经辅导员审批后方可生效。
3、由学生会办公室在每月1~3日将《量化考核统计表》通报在量化考核数据中心(网络网盘)进行公示;每月公示期三天,遇节假日时间顺延;纸质版同时下发各班,经全体学生签名后交回学生会办公室作为档案留存。
4、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德育成绩进行书面申诉,由辅导员老师核实并签署书面意见后进行变更;公示期满再申诉者不予受理。
5、德育成绩每学期期末评定一次,每年9月份进行一次学年总评;总评只对上一学年德育成绩进行加总,对分值不做更改。毕业班学生德育成绩在第七学期末完成。
6、《量化考核申请表》、《量化考核统计表》在量化考核数据中心下载,复印有效。
(三)考核计算方法
学生德育成绩由基础分、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,总分无上限。计算公式为:
1、每学期得分=基础分值(60分)+加分值-扣分值;
2、每学年得分=(第一学期积分+第二学期积分)/2。
(四)量化考核成绩评定等级与比例
1、德育成绩经量化考核后分为优秀(A)、良好(B)、合格(C)、不合格(D)四个档次。
2、在同年级同专业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前25%为A类,前40%中除去A类外为B类,前60%中除去A、B两类外为C类,其余为D类。
3、获得C类及以上者得分必须达到60分(包括60分)。
二、量化考核的条件和标准
(一)量化考核在相应条件和标准情况下的具体分值见《德育成绩量化考核分值总表》:
项目
| 类别
| 评分项目
| 分值
|
基础分
| 全体学生
| 思想品德
| 15
|
集体活动
| 15
|
学习文艺
| 10
|
体育早操
| 10
|
宿舍卫生
| 10
|
校、院主席级
| 15
|
校、院部长级
| 10
|
校、院委员级
| 6
|
基本技能
| 英语等级考试
| 通过国家四级(CET4)者
| 6
|
通过国家六级(CET6)者
| 8
|
计算机考试
| 通过国家二级考试者
| 5
|
通过国家三级或程序员考试者
| 10
|
职业技能
| 获职业资格证书者
| 获省级职业资格证书者
| 3
|
获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者
| 5
|
素质拓展
| 参加活动获奖者
| 类别
| 学习、文艺类
| 体育类
|
国家级
| 特等奖(破记录)
| 60
| 40
|
一等奖(第一名)
| 50
| 30
|
二等奖(第二名)
| 40
| 20
|
三等奖(第三名)
| 30
| 15
|
优秀奖(第四至八名)
| 20
| 12
|
省级
| 特等奖(破记录)
| 30
| 15
|
一等奖(第一名)
| 20
| 12
|
二等奖(第二名)
| 15
| 10
|
三等奖(第三名)
| 12
| 8
|
优秀奖(第四至八名)
| 10
| 6
|
市级
校级
| 特等奖(破记录)
| 12
| 8
|
一等奖(第一名)
| 10
| 7
|
二等奖(第二名)
| 8
| 6
|
三等奖(第三名)
| 7
| 5
|
优秀奖(第四至八名)
| 6
| 4
|
院级
| 一等奖(第一名)
| 7
| 5
|
二等奖(第二名)
| 6
| 4
|
三等奖(第三名)
| 5
| 3
|
优秀奖(第四至八名)
| 3
| 2
|
参加活动未获奖者
| 学生干部作为组织者减半
| 2
|
作为观众参加活动者
| 1
|
表彰
| 获校内外集体荣誉
称号中的个人
| 国家级
| 5
|
省部级
| 4
|
市级、校级
| 3
|
院级
| 2
|
获校内外荣誉称号者
受校内外通报表扬者
| 国家级
| 25
|
省部级
| 12
|
市级、校级
| 5
|
院级
| 3
|
处分
| 有迟到、旷课、早操缺勤、缺席集体活动、宿舍卫生脏乱差、抽烟酗酒、扰乱秩序等行为者
| 学生干部受到此类
处分时扣分翻倍
| -1
|
弄虚作假者
| -2
|
考试不及格者
| -2
|
受到通报批评者
| 校级
| -3
|
院级
| -2
|
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者
| 不参加当学年任何评定
| 德育成绩判为40分
|
(二)基础分
全体学生的量化基础分为60分,学生干部按照职务级别进行相应加分。
(三)学生干部职务加分
学生干部每干满一学期任期后,按照《学生干部考核细则》所考核的结果,于学期末加职务分一次,考核不合格者加分减半。
(四)关于校级活动、院级活动的说明。本细则中所指的校级活动是参加学校组织、全校参与的大型活动,院级活动指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及其他院、系、部、委、处组织的活动。其中,其他院、系、部、委、处组织的活动应当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且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。
(五)参加无奖项等级活动者:大、中、小型院级活动参加者分别加7分、5分、3分。
(六)班级获得集体荣誉称号的,班干在普通学生基础上加一分。
(七)同一事件的加分或扣分只取最高分;同一事件不累计加分或扣分;每学期接受同一部门通报表扬最多累计加分两次;参加省级以下体育活动每次最多可累计加24分。
(八)参加跨学年活动者,在活动结束学期加分;跨学年获得荣誉者,在荣誉获得之学期加分。
(九)在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市级刊物上发表文章的,量化分加分分值情况参照《德育成绩量化考核分值总表》表彰栏目中获校内外荣誉称号者加分分值。
(十)班级组织活动的加分参照素质拓展栏目中作为观众参加活动者。班级组织活动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。
三、附则
(一)量化分总分最低为40分,无上限。
(二)学生在校期间,所有学期德育成绩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必须在60分以上方给开具政审证明,平均值达不到60分的原则上不得参加校内各类招聘;参加年度评奖评优的学生,该学年每学期德育分必须评定为B类以上。
(三)参加团员推优及上党课、评先的学生,德育成绩必须为A类;参加当年预备党员答辩的学生,德育成绩必须为B类及以上;参加助学金评选的学生德育成绩必须为C类及以上。
(四)跟班试读、休学后复学的学生,按新学年积分计算。
(五)受到院以上单位通报批评者,该学年德育成绩不能评为B类及以上。
(六)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原规定同时废止。
(七)本细则解释权归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学生德育评比工作领导小组。
澳门永利集团官方入口
2011年12月5日